皇氏集团
代码:002329 诉讼时效:2026/11/21 征集中- 索赔条件:
- 在2019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2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与东岳财富签订了《补充协议》
2,2023年11月22日,公告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相关重大合同及涉诉情况
3,2025年4月1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72025001号)
4,2025年4月18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5〕1号)
5,暂未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皇氏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对于依法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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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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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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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比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