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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高3

代码:002504 诉讼时效:2026/1/4 诉讼中
索赔条件:
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虚假陈述概况:

1,2016年4月19日,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

2,2023年1月6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1号)

3,2023年12月18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23号

4,2024年1月2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2 号


经查明,弘高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弘高股份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审理法院:
    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
    暂无
  • 获赔比例: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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