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铭智能
代码:300462 诉讼时效:2026年10月26日 征集中- 索赔条件:
- 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0月2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
2,2023年10月27日晚,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3,2024年9月6日晚,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32024032号)
4,2025年7月5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罚字〔2025〕11号)
5,暂未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华铭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因对聚利科技会计处理不当,华铭智能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增利润总额2,531.54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76%;2021年虚减销售费用、虚增研发费用等,因此虚减利润总额3,570.37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90%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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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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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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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赔比例: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