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
代码:600200 诉讼时效:2028年2月26 征集中- 索赔条件:
-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
- 虚假陈述概况:
1,2019年4月20日,公司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2,2025年2月27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5006 号);2025年5月15日,公告公司董事长钱群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92025008 号)
3,2025年7月14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 号)
4,暂未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苏吴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 年至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 年至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审理法院:暂无
-
索赔额计算方式:暂无
-
获赔比例:暂无